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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年度工作会议暨新媒体推进会”成功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3/1 11:08:23

2017年2月26日,“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年度工作会议暨新媒体推进会”在郑州市金桥商务酒店会议厅召开。会议围绕“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与“‘判例研究’微信平台发展探索”两个单元,通过代表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的交流形式,总结过去一年时间里中心建设与微信平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取得的成果,继2016年之“往”,开2017年之“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马磊科长、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刘晓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范巧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谷春峰、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嘉军、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郭奕、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李世宇、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杨朝永、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斌、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周峥、郑州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冲、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贺娟、郑州大学法学院多名研究生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斌主持。在对参会人员逐一介绍后,主持人对“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宗旨、任务、组织结构及意义和中心新媒体即微信公众号—“判例研究”的开展内容及发展现状作出了简要的说明。

随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马磊科长发言。马科长对过去一年里中心及新媒体取得的巨大进步与丰硕成果提出高度赞扬,对辛勤付出的成员们表示衷心地感谢。他从中心的建立谈起,细致地回顾了中心各项工作与各个栏目创设及发展的历程,阐发了案例研究在司法实务部门与教学科研领域的重要现实意义。此外,马科长还对中心建设尤其是资源利用、组织协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反思,并对新的一年、新的阶段里工作开展的方向与格局作出了要求,提出了建议。他指出,中心应当打造自己的品牌,维持自身“小、精、准”的特色。在新媒体建设方面,马主任对四个月来工作开展取得的骄人成绩作出肯定。他还指出,在今后团队的壮大及品牌的发展中,应当做到“追赶国内一流水平、追踪法治热点、追求公平正义”等“三个追”,力求完成精细化管理、体系化建设、专业化分工等方面的转变与提升。

其后,郑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付翔宇发言。作为微信团队的管理者,他回顾了“判例研究”公众号建立与发展的历程,并以举例子、提数据的方式对公众号发展的历程与现状作出归纳与总结。从管理人员的角度出发,着眼受众对公众号推送内容的现实反响,他从话题选取、版块完善、内容充实等问题角度出发,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发展建议。此外,付翔宇还表示,作为微信平台建设的主创人员之一,定会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使中心工作优良的作风与扎实的品质得以传承。

随后,郑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武文浩发言。他指出,随着判例规则、案例探讨等创作内容在纵深方向的发展,公众号关注人数及文章阅读次数呈现稳步提升的良好形势。作为微信团队主创人员之一,他从自身创作的经历出发,深入分析了各版块内容在今后发展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应当坚持的方向和原则,提出了多项有广度、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

接着,郑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马若飞就微信平台发展谈了自己想法。马若飞是微信团队创作成员的骨干之一,他从自身创作的经历出发,对文章创作在内容精简、结构优化、版式改良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与看法。他提出,公众号平台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文章趣味性以及实质性方面的积极探索,在新一阶段工作的推进中,应当做到厘清界限、协调关系、解决矛盾。同时,他还对今后工作态度以及创作激情作出持之以恒、奋勇向上的表态。

随后,郑州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王攀作出发言。王攀从往期推送内容的实证分析出发,对新阶段下公众号的发展与微信团队的壮大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公众号应当“走出去”,要在其推广方面下足功夫。“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内容的充实与形式的创新中,应当多多学习与借鉴其他优秀法律公众号的成功经验,总结自身教训,在专业性与实用性层面作出平衡。

其后,郑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敬梓源作出发言。他在总结公众号往期于民商法方向文章推送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新阶段下公众号发展的看法与建议。他指出,作为立足案例发掘的微信平台,应当在普法广度与研究深度等多方面作出开拓。敬梓源以时下热门的“婚姻法解释24条之争议”的话题为例,强调文章的创作应当坚持“以专业的思维,向民众阐释立法及司法之真意”的方向,这样才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力。

接着,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郭晨阳作出发言。他对“判例研究”目前版块与栏目的划分表示赞同。作为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在刑法领域热门话题及案例的发掘中,更应当具备对舆论心理作出准确把握与回应的基本素质。刑法话题更多的是在新闻媒体中高度曝光的事件,如何通过文章的创作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使微信平台获得更多受众人群的肯定,是刑法专业的学子更应当关注的问题。

随后,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刘晓娜从读者视角出发,作出发言。刘主任肯定了“蹭热点”的话题选取方法,强调了话题选取优与劣对于新媒体平台发展的重要意义。她指出,在新时期公众号的发展中,应当在标题新颖性、内容实用性以及版式趣味性等方面下功夫。刘主任还从“判例研究”已推送文章的个例出发,指出了在配图、文章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细节性问题,并以生动的现实案例为引,对直击问题以吸引眼球、适当创造噱头以博取关注等公众号发展思想作出深刻讨论。

随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谷春峰结合本职工作,作出发言。他指出,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作为省法院与高校共同搭建的平台,任重而道远。在今后新媒体平台的发展中,应当立足本位、打造品牌,注重发挥多种新媒体的新力量,针对不同的受众人群,适时、适当地捕捉亮点、发掘热点。新媒体的发展,应当顺利时代的潮流与趋势,建立健全“双向互动、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发动多方力量参与其中。此外,他还对发现机制、发报机制的优化提出了新思想、新看法。

接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郭奕从本科教育的视角出发,作出发言。郭教授首先对中心及微信平台取得的成绩表述祝贺。她指出,在微信快餐式阅读的时代李,立足新媒体平台,发展法治事业,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思路。关于微信平台的发展,她提出,“判例研究”具备平台支撑牢壮、资源共享齐备等多项天然优势,其发展目标绝不仅仅是“量”的方面的提升,更应当是“质”的打造,应当发动多方力量、利用多方资源,融入市场营销等跨专业思维,做到“从迎合到引领”的转变。“判例研究”微信平台作为学术交流与传播的契机,应当以做“雅”为标杆,逐步探索多版块、多模式、多方向的发展路径。

随后,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周峥作出发言。周主任从“微信与微博”对比的角度出发,多角度地分析微信平台现状,指出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方案。他提出,微信与微博是当下应用最为广泛的两大平台。微信的发展相对于微博而言,更应当注重“真实粉丝”的发展与维持。在话题的选取中,应着力分析不同关注人群兴趣点的差异,并尝试从版块提升、结构优化、内容充实等角度出发,将“判例研究”打造成为既“大俗”、又“大雅”的法治研究平台。

接着,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李世宇作出发言。她首先肯定了公众号在短短四个月时间内取得的优异成绩,赞扬“判例研究”是一个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微信平台。李博士说,在新的阶段中,微信平台应当坚守“不迎合、不媚俗”的立场,继续地发出清醒之声。她指出,新媒体的发展,应当有兼容并包的态度,应当允许不同的声音与观点竞相迸发。在受众角度的选取、文字风格的改良、内容格局的开展等方面,李博士也从自身角度出发,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与看法。

随后,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杨朝永从学习的角度出发,作出发言。他说,平台的发展目前已形成规模,公众号作出的多项创新已经被社会多方面肯定并学习。在新的阶段里,“判例研究”应当坚持不懈地立足质量,提升数量,做原创、搞精品。杨博士指出,今后应当广泛发动多方力量、组织多种资源,不仅在版块形式方面要作出优化,更要在内容思想层面达成提升。杨博士同时强调,在文章的创作中,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要做正确舆论的引导者,不做错误思潮的传播者。

其后,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贺娟作出发言。李律师曾是中心工作的参与者,在对现时期中心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作出初步了解后,她深深感慨中心尤其是新媒体平台建设取得如此巨大的进步,这不仅是对中心成员勇于追求、不懈努力工作态度的肯定,更是向长抓工作的各位领导交出的合格答卷。她从律师的角度出发,强调公众号文章创作的过程中,应当贯彻务实、研究的原则,既要凸显文章内容的深度,也要突出创作成果的实用价值。李律师对新阶段下公众号发展提出建议。她说,在文章推送量的角度上,微信团队应当广纳贤良,充分吸收人才,提升团队核心力量;在公众号版块设计与栏目划分的层面,应当围绕精品化、专业化展开,对整体布局作出实质性优化。

会议最后,郑州大学张嘉军教授作为中心主任与新媒体建设的牵头人,作出总结性发言。张教授围绕“发现问题,提出方案”的中心,回顾了自2013年7月10日中心建立以来开展的工作与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今后中心工作推进中应当把握的重心以及坚持的原则。他指出,在中心工作的开展中,应当坚持“机关主导,院校配合”的基本模式,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做时代的弄潮儿,打造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在张教授的发言中,着重对新媒体即“判例研究”微信公众号的创建及发展作出回顾,并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他指出,在过去的阶段里,微信团队的各位成员积极创作,勇于开拓,不辞劳苦,为公众号在关注人数提升、转发量增加等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作出了艰苦卓绝的贡献。此外,对在当前新媒体数量如雨后春笋般暴增的形势下,如何在形式创新、结构优化、版块提质等问题上作出改良提出了独到的看法。
此次会议的召开,使得与会人员对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工作任务、宗旨、组织机构及工作动态、发展成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通过座谈与交流,为中心明确了新一阶段下,工作开展中应当坚持的方向、把握的方法、改革的方式。在微信平台为主导的新媒体格局下,我们定当广泛利用多方资源、发动多方力量,为学术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推进而不懈努力,为中国法治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供稿人:游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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