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平顶山市召开,本次会议由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以“民事诉讼与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问题”为会议的主题。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王韶华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作了学术报告,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和优秀论文代表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王韶华在开幕式上致辞。回顾了我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与成绩,并就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作了题为“司法实务与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学术报告。主要包括了证明责任的中国特色、法律规定与司法实务之间的法解释论、过分夸大“社会效果”会弱化法律和法院的功效以及法院在“分面包”中的重要作用等内容。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作了题为“立案登记制度的若干思考”的学术报告,就立案登记制度的相关问题作了五个方面的阐述,主要包括立案登记制度对法院内部机构和人员配置带来的变化,对被告带来的影响,法院对立案实质审查应向后移,如何设置审查程序以及“立案难”带来的“判决难”的解决途径等问题。
此次年会收到来自法院、检察院、高校以及律师界提交的论文148篇,内容涉及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诸多热点问题以及与司法实务的相结合。经专家评审,大会选出了44篇优秀论文,平顶山市中院等单位荣获组织奖。18位获奖论文作者围绕两个主题作了大会交流发言,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张嘉军等做了点评。(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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